2007年2月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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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吨赌船载百余赌徒水上豪赌
嘉善宣判“8·25”特大水上赌博案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钱骏

  本报讯  一条上百吨位的大船载着上百名赌徒游弋在水上赌博,他们带着的赌资高达400万元。这是目前我省查获的最大水上赌博案(本报曾作报道)。2月5日,嘉善县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振兵、张士明等11名被告人犯赌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管制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以20万至3万元罚金。
  2006年7月下旬,魏某、茅某、刘某(在逃)3人共同出资人民币32000元,购置了1条约100吨的钢质挂机船。其意图是想专门出租给他人开设赌场。为此,他们对该船进行了改造装修,在船舱内安置了空调、发电机组,并搭建了简易顶棚,3人还租用了1条水泥船供赌徒们往返进出赌船。
  2006年8月上旬,王振兵、张士明、“老崔”(在逃)租用了该船,并准备在船上开设赌场。他们还进行了分工,王振兵负责赌船内的日常管理,张士明负责招募赌徒,“老崔”负责车辆安排、人员住宿及望风等后勤保障。此后,该船先后在上海淀山湖及江苏吴江与浙江嘉善交界的水域内载着赌徒进行赌博。
  2006年8月25日凌晨2时许,当该赌船行至嘉善县西塘镇钟葫村附近水域内时,被嘉善县公安局查获,当场抓获涉赌人员110人,查获赌资折合人民币380余万元,缴获抽头金额共计人民币现金5800元、港币86500元、日币15万元。
  据交代,从2006年8月19日至25日间,此船已开设赌局10余场,每场参赌人员近百人,赌资均超百万元。王振兵、张士明等人从中抽头,非法获利近48万元。